近日,茅箭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七年,并处罚金五万元;判处吴某妻有期徒刑六年,并处罚金四万元;判处吴某妹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三万元。此外,扣押的10台POS机、267张信用卡予以收缴。
今年2月初,茅箭区派出所办理开设赌场案时,发现竹山一男子吴某涉嫌利用POS机为他人“套现信用卡”。2月6日,警方将吴某抓获,并缴获信用卡267张、POS机10台、开户账簿、笔记本电脑、客户资料、手机等。随后,警方根据线索,将涉案吴某的妻子和妹妹抓获。
据吴某供述POS机,2015年1月,在缺乏实体商户的情况下,其通过其他渠道向多家商户申请POS机,当持卡人到期无力还款时,其先将款项还给持卡人,再通过POS机非法套现。其利用这种虚构交易的方式为他人代持卡,并按虚构交易金额收取1%至2%的手续费。
尝到甜头后,吴某还拉上妻子、妹妹加入团伙。三人轮流使用多台POS机为李某、徐某等数十人维护信用卡。经查,2015年1月至2018年2月5日,三人利用虚假交易套现共计1.8亿元,非法获利50余万元。
案件相关帐单
茅箭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杨军表示,POS机套现信用卡虽然能暂时解决一个问题,但却是违法的。对于“持卡人”来说,套现信用卡本身在法律上就存在刑事风险;作为持卡人,找人帮忙养卡时,需要向对方提供信用卡和个人信息,而且对方很有可能通过复制卡号等手段盗取信用卡,也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。